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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生(学员)校园卡办理规定

2014-06-30 00:00:00 作者: 点击量:

武大继教函(2013)37号.rar

为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学生(学员)校园卡办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为非全日制在职形式,学生主要通过网络、函授、业余等方式学习,为方便学生周末进校学习及借阅图书,对确有需求的部分学生可以为其办理校园卡。

二、校园卡(开通图书借阅功能)由办学单位集体申请办理,需同时提交申请及学生名册,每一页上由经办人、负责人核实签名并加盖公章。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对名单及办卡(开通图书借阅功能)需求进行审核并报院领导审批,所有材料由教学办公室复印留存。申请单位持原件前往校园卡中心(图书馆)办理。

三、校园卡是学生学习期间的身份证明,仅限本人使用,应加以珍惜,妥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四、学生应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爱惜并及时归还借阅图书,对损毁或及遗失的要按章赔偿,学生离校时要及时还清所接图书,未能及时办理的由办学学院或合作单位督促实施并承担责任。

五、校园卡的消费功能具体细则由财务部解释,图书借阅功能使用规则由图书馆解释,使用期限根据学生学习年限设定。

六、进修教师等非学历培训学员需办理校园卡及开通图书借阅功能的,由培训管理部门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七、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