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继教函(2013)41号.rar
命题和制卷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加强对命题和制卷环节的科学管理,客观反映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师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命题的基本要求
1.各专业、各门课程的考试范围要以执行教学计划时实际使用的教材、课件和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
2.命题一般由课程主讲教师承担,应依照课件、课程教学大纲、讲授和导学内容,分容易、适中、较难、难四种不同程度按一定的比例命题。命题时要处理好重点和覆盖面的关系,应涵盖课件、教材的主要内容并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同时还要考虑成人的特点,根据不同的专业、不同课程的要求,以分析理解、应用题型为主,难易适度。
3.试题分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可包括:选择、填空、判断、解释、制图、简答、论述、案例分析、阅读分析、证明计算等。
4.编制的试题应做到题意明确、科学、合理;文字通顺简洁、表述准确、标点符号无误、图表绘制准确。
二、命题的具体要求
1.试题内容应覆盖基础理论与知识、重点和难点内容。比例为:基础理论题占20%;分析理解题占30%;一般应用题占25%;综合应用题占25%。
2.难易结构:容易占20%,适中占45%,较难占25%,难占10%。
3.题型结构:根据课程的要求和专业的特点,规定文科类每套试卷的题型不少于5种,理工类、医学类不少于4种。
4.文科类每套试卷的题量在30—40道之间,理工类、医学类每套试卷的题量在25—35道之间,英语试卷的题量在50—60之间(均以小题数计算)。
5.每门课程要拟A、B两套试卷,并附标准答案。A、B试卷应在内容结构、难易程度、题型结构等方面保持平行相当,试题不能简单重复。
三、试卷的审定、印制、交接与保密
1.教师完成命题后需签名并送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确认该试卷内容正确,难易适中,图、表和数字准确无误后,由办学学院负责制卷。
2.试卷应按照规范格式印制。题头统一为“武汉大学继续教育课程考试试卷”;并注明课程名称、试卷编号(A或B卷)、考试形式(开、闭卷)、考试时间等。学生信息填写栏包括年级/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号/姓名等。试卷印好后经任课教师审核无误装袋密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考试。
3.各办学学院要选配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的同志专门从事试卷印制、分发和保管工作。要严格履行收发、登记制度,严格保密,对泄密者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武汉大学夜大学、脱产班教育考试命题与制卷管理暂行规定》武大继教字[2001]16号和《武汉大学高等函授教育考试命题规定》武大继教院字[2001]5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