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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武汉大学成人(网络)教育新生报到入学工作暂行规定

2013-12-30 16:36:12 作者: 点击量:


武汉大学成人(网络)教育新生报到入学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武汉大学成人(网络)教育新生报到入学工作的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保证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生报到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确定。报到地点

在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等办学地点。新生报到的组织接待工作由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具体承担完成。

二、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应在新生报到前,通过我校网络管理系统了解核实本站点的新生信息,为新生报到入学工作做好准备。

三、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事先向其所在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在报送材料时应一同将学生申请报送继续(网络)教育学院。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四、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应该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入学注册的要求进行审查、核准学生的全部基本信息,收集整理新生入学资格材料。

五、学习中心、函授站须根据建档要求,协助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指导新生填写入学有关表格,收集入档材料。组织好的新生个人档案材料,由学习中心、函授站移交给相关专业学院(系)保管,学生在籍过程中的学籍异动等材料由专业学院(系)整理后充实进入学生个人档案。

入档材料包括:

1)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登记表

3)身份证明(复印件)材料

4)入学资格材料

5)党团组织档案(可选)

6)入学前的其他学籍学历档案等(可选)

六、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对已报到的新生组织入学教育与学习培训,发放并组织学习《学生手册》。

七、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必须在我校网络管理系统中对已报到学生做好网上报到处理。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按要求将新生报到情况及统计信息纸质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

八、继续教育学院审定后的新生名单报学校财务部备案,学习中心、函授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财务部门缴纳学费,各专业学院(系)的成人教育业余形式的新生在报到时可直接到校财务缴纳学费。对报到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注册。

九、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对入学资格复查未通过的新生要及时补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通过资格复查的学生,将按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本规定由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