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函〔2019〕1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做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录取工作以纸质版为准,不需要在武汉中心的系统中进行操作。
二、各接受学校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访问学者申请人填报的学校、学科和导师必须符合文件规定。接受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高校,能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住宿条件;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三、《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由我中心统一向各接受学校寄送。各接受学校在收到《推荐表》后,应交给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将《骨干访问学者录取登记表》和《骨干访问学者未录取登记表》的电子版发至gnfwxz@163.com。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
四、接受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可直接向访问学者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接受学校在通知收费标准时,应扣除教育部相应的资助额度。接受学校不能提供住宿的,请提前与访问学者申请人联系并说明情况。
五、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易静 陈永红
电话/传真: 027-68752845
E-mail:gnfwxz@163.com
特此通知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2019年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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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4月24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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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赵美华 校对:易静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