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2018学年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结业考核和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业考核的要求
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结束时,须填写《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接受学校和指导教师对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合格者颁发证书。
二、总结工作的要求
各接受高校要做好2017-2018学年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术成果和学术交流活动登记工作,填写《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术成果登记表》和《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杜绝学术失范行为。
各接受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17-2018学年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接受和管理情况,撰写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接受访问学者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创新之处及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言简意赅,条理清楚,1000字以上。
三、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形式:年度工作总结只需报送电子文本;《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术成果登记表》和《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须同时报送纸介文本和电子文本。纸介文本用A4纸打印,字体为宋体,标题为黑体三号字,正文字号为四号,加盖公章,快递或挂号寄送;电子文本以E-mail发送。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其他
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考核合格者,由接受学校颁发《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考核合格者,由接受学校颁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武汉中心联系。
联系人:龙淳、易静
地址:430072 武汉大学校内梅园二路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电话:027-68752845
E-mail: gnfwxz@163.com
特此通知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