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鄂自考[2012]48号文,从2014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每年安排3次,分别在4月、7月、10月。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教育教学规律,更好地使专业考试计划与教学安排有效衔接,我省从2001年开始实行一年安排4次考试,这一举措有效地服务了广大助学机构和考生,推动了我省自学考试规模缓慢回升,但随着高等教育环境的变化,一年4次考试也给我省自学考试健康发展带来一些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促进我省自学考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切实保证自学考试教育质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考试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就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调整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和评估,在广泛征求各地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和助学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参照其他省市做法,从2014年起,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进行调整。考试时间安排的调整势必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各主考学校和助学机构应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尽快适应这一变化,尽量减少考试时间安排调整对考生学习考试的影响。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切实做好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将考试时间安排调整的信息传递到每位考生。
我院自考办在第一时间及时传达相关信息,复印文件下发本办公室每一位同志;上传相关文件在自考办网站和自考QQ群共享,提供各办学单位下载。并遵照梁玉兰副院长的要求在网站滚动发布,保证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到位。确保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调整平稳顺利实施。
(自学考试办公室 黄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