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学院(系)、学习中心、函授站:
根据校历,我校7月7日放暑假。为安排好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试时间:6月22日——7月21日。我校各类继续教育的考试务必在此期间安排完成,在暑假前完成阅卷、成绩报送及反馈工作。请各学院与学习中心(函授站)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尽快通知学生。
二、严格按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考试课程,不得提前和滞后,不准随意变更考试形式,开卷考试应从严掌握。严格试卷规范(统一格式,卷头不得出现“学习中心”、“函授站”字样)和命题审核,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和交接工作,禁止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传递试卷。《考生名单》、《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载表》应随试卷流传,回收备查。
三、请至少提前一周报送考试计划(开卷考试须在考试安排表中注明)。
四、增派巡考人员,确保考试在我校的监管下进行。不论规模大小,所有在学习中心招生的学院必须至少安排1-2人送卷,争取覆盖到所有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规模大的学院、考点分散的学习中心,要适当增派人力,确保考试安全。请在报送考试计划时,同时报送外派送卷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去向、大致出行时间),以便学院之间协调带卷。
五、各学习中心(函授站)要按学校统一要求组织考试,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学生、考风教育、监考培训等)。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试纪律,如实记录考场情况。考试期间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尽力为学生食、宿、交通提供方便。
六、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系在9月10日前向我院提交一份《考试执行情况备案表》(详见附件)。
七、继续加强期末导学工作,请各学院对照4月下旬的导学检查,对5月1-31日期间的导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复查,特别是没有完成的任务(如思考题、作业、模拟题及标答),要督促老师尽快落实上传。复查结果记录在原表中并于6月10日前发送我院。针对本学期导学情况,我院将适时发出通报,并落实到导学教师个人。
八、请提前对下学期的教学进行安排,在本学期任课师资的基础上,提前落实下学期导(教)学人选,各教学班(含网教)的课表务必在2013年9月15日前报送到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期末考试执行情况备案表
(各学院根据本学期初提供的人数统计及期末考试计划生成本表)
办学学院: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学习中心、函授站名称
| 网教/业
余/函授
| 年级
| 专业
| 层次
| 应考人数
| 实考人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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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1、按站点(含“校内”)将网教、业余、函授分类填报,校内用“*”表示;2、网教年级用“**春”、“**秋”描述。其它只写*年级;3、凡课程已结束,应届未办发毕业证的也请计入在校人数;4、及时反馈至我院教学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877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