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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学习传达学校精神 确保自考规范发展

2014-09-23 00:00:00 作者: 点击量:

——继续教育学院召开自学考试反招生诈骗专题会

“合作办学要以‘三个基于’为前提,既要基于双方互信,又要基于双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更要基于武汉大学的百年声誉,要诚信办学,以生为本,严把教学质量关,切莫触碰政策‘红线’。”9月22日下午,我院召开自学考试反招生诈骗专题会,梁玉兰副院长在会上反复强调双方合作的基础,希望合作单位更加重视办学规范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来自5家自学考试合作单位负责人及我院自考办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

自学考试办公室徐进主任在会上通报了今年暑假期间学院发现处理的几起自学考试招生诈骗打假事件。

梁玉兰副院长传达了近期学校召开的打击招生诈骗专题工作会精神。上周五上午,校党委常委、副书记、副校长王传中教授召集11个部门专题研究此项工作,他主持会议并讲话。王书记要求各单位全面排查,对违反学校规定的招生行为严厉打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活动要严令禁止,对涉及到利用学校资源进行违法办学的行为要追查到底。

梁院长强调,近年来各种被举报的招生诈骗行为屡禁不止,日益猖獗,严重败坏了我校的办学声誉。她希望,与我校开展自学考试合作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已签订的协议条款,不做虚假承诺,不做虚假宣传。在办学制度上、流程上要做到无缝可钻、无机可投,不给不法分子任何机会;不要在招生宣传上做过头,要在办学质量上发好力,用过硬的教学教育质量赢得更加长远的合作发展空间。

会上,就预防招生诈骗、规范办学等问题,合作单位负责人纷纷发言。他们各自通报了今年暑期的招生工作情况,一致表示要栽好武汉大学自学考试这课“大树”,呵护“生命之源”,让其壮大,履行职责,实现共赢。他们一一表态“学校有指示,我们有行动”,会后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达到学校的要求,坚决不做任何违规违纪、影响武汉大学办学声誉的事情。

(自考办 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