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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武汉大学2023年度接收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简章

2023-04-23 10:56:58 作者: 点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高校教师进行国内外访学研修,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我校2023年继续接收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一般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校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讲师。

二、学习时间及培养方式

(一)学习时间为一年。

(二)每年春、秋两季招生。

秋季班20239月入学,请于20235月开始申请,831日截止。

春季班20242月入学,请于202310月开始申请,1231日截止。

(三)脱产学习,实施导师“一对一”培养制度,以提升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为目标,促进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三、访学导师

(一)可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师资库https://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218.197.147.24/#/visitor

(二)武汉大学官网上的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皆可担任访学导师。

四、申请步骤

(一)申请方式

申请者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官网下载申请表(http://cce.whu.edu.cn/info/1026/2752.htm),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表格扫描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号、电子一寸照(JPEG格式,240*320宽高)发送至邮箱 tcwhu@163.com ,纸质版表格寄至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二)导师签署意见,建议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我校审核同意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选送教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单位,可与武汉大学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具体事宜请与我中心人员联系。

五、考核结业

访学期间,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访学期满前,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研修期间有一篇公开发表或专著、成果达到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标准,经导师和我校审核合格后,由武汉大学颁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六、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18000/学年/人,由武汉大学开具发票。

(二)住宿费:依据住宿情况而定,由住宿单位开具相应票据。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信息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大楼301/303室,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13469963558、王老师15927350289

联系电话:027-687559876875434768752422

电子邮箱:tcwhu@163.com